
去年12月,我省传媒报道了东莞市准备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消息一出,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争议。近日,从全国“两会”上传来消息:2009年起东莞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的政策已经取消,该市将划分“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在“禁养区”内肯定是不让养的,“非禁养区”的生猪养殖规划细则还在制定中。
当初“禁猪”是基于治理环境污染,实现产业经济转型,但是,政策的可行与否并不以当事人一厢情愿来决定,面对人们的质疑,东莞市政府不是回避事实,得过且过,坚持不改,而是主动承认失误,调整政策,这种勇于承担的做法实在令人钦佩。
不少人认为,政府部门是权威机构,认错意味着肯定过去自己行为的不成熟,有损自己的“威信”,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一个单位在工作中犯了一些错误是很正常的,犯了错误就要虚心承认,认真改正,这样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谅解和信任,最终赢得威信。如果总是固执己见,拒不认错,明明政策实施阻力巨大而硬扛着,就会被民众所厌弃,不但有损形象,更有损威信。承认错误是需要勇气的,东莞市这次养猪实行“禁改限”,使民众看到政府部门愿意正视民意。坦承决策过程考虑不足,不但没有损害东莞市政府的形象,反而使人们看到东莞市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一个尊重社情民意的政府;是一个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事求是的政府。
其实,任何一项政策的制订都应该是慎重的,尤其是地方立法在各地皆有各地的“地”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不断变化,也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江门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已有10多年,但今年春节江门市区的鞭炮声要比往年多得多,许多人也大谈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禁改限”,也有政协委员提出,如果强禁不如改禁为限。目前全国原有实施“禁放”的近300个城市中已有200多个“改禁为限”。笔者认为,虽然我们没有跟着京沪后面走的必要,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借鉴的可能。为继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让市民春节过得更加丰富多彩,如果能够制订一些临时性的措施来缓解民间燃放的冲动,比如在市区划出准燃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规定准放的节日和时段,并在准放的区域和时段加派警员维护秩序,保证安全。 陈华浩
责任编辑:畜牧水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