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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广西财政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成效明显

2008/03/07 14:17   来源:广西财政厅网站   

2007年,广西各级财政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支农惠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实施水稻良种补贴,促进良种推广应用

从2007年起中央把广西列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为3343.86万亩,补贴金额3.02亿元。截至12月底,广西区财政已将中央拨付的3.02亿元早、中稻和晚稻良种补贴资金下达到有关市、县。实施水稻良种补贴使农民亲身体会到党和国家对粮食生产的重视和支持,坚定了发展粮食生产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发布水稻良种主推品种名单,扭转了水稻品种过乱的被动局面,解决了广西水稻主推品种不突出的问题,扩大了优质稻的种植面积。

二、扩大资金规模,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2007年,广西区财政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400万元,扩大丘陵地区农民购置农机具补贴面,将实施范围扩大到72个县,使更多的农户购置农机具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补贴政策。到12月底,自治区财政将64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72个农机购置补贴县的农机部门与农民签订正式购机协议8862份,直接受益农户8862户。通过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民申请补贴购置农机具的积极性高涨,促进了农业机械装备总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有效推进了全区农机化作业水平的提高和农民增收。

三、迅速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恢复生猪市场供应

2007年,广西区财政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负担的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2638.71万元及时下达到市、县财政局。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采取公告公示制的基础上,全面普查核实能繁母猪的饲养数量,并按下达的资金量和规定的负担比例,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全区各级财政已按要求落实了本级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并采取“一卡通”、“一折通”或现金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全部兑现给养猪户。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迅速落实,使广西生猪生产逐步恢复,特别是能繁母猪恢复较快,对后期生猪供应打下了基础。

四、稳妥推进能繁母猪的保险政策,规避养殖风险

2007年,广西对饲养每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60元,保额1000元。截至12月底,自治区已将中央、自治区财政负担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12194.29万元下达到市、县财政局,市、县也相应落实了本级应负担的补贴资金,并采取统保的方式努力化解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保险实施进度。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在全区范围内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为养猪户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规避养殖风险,加快母猪补栏速度提供了安全保障。

五、积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促进品种改良

2007年,广西区财政将90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下达到有关项目县,涉及补贴能繁母猪良种45万头。经过审核和公示,共确认1482头公猪(其中特级公猪675头,一级公猪807头)、35个供精单位和241个供精点服务项目的资格。截至12月底,广西已有平南、陆川、容县、岑溪、全州、兴宾、桂平、八步、博白、覃塘区等10个县已开展全面供精配种,受益农户达到44022个,受益资金106.23万元。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励了项目县新购良种公猪、完善供精单位条件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品种改良工作。

六、贯彻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引导生猪生产

2007年,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生猪政策性保险保费试点补助。为了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县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提高项目县生猪生产积极性,广西区财政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专项调拨的方式,将5463万元奖励资金及时下达到有关市,并要求市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专项调拨到项目县财政局。截至12月底,项目县已根据自治区财政下达的资金额度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养殖户加快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和良种改造步伐。

七、实施林业、渔业生产用油补贴,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2007年广西区财政共拨付林业、渔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34789万元,其中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7256万元,受益对象255个,补贴管护面积1929万亩;渔业作业用油补贴资金27533万元,受益对象20919个,受益渔船总功率达90.58万千瓦,确保了农业生产稳定。

责任编辑:畜牧水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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