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福建省环保局在福清举行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现场会,正式向全省推广“零排放”养猪技术。据悉,省环保局重点将在养殖业污染比较严重的闽江、九龙江流域等上游以及重点养殖达县,选择一批对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规模化养殖场,作为2008年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推广试点单位。 省环保局副局长丛澜,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国际部主任苏丹,省环保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有关人员以及110多家养殖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他们听取了技术和经验介绍,并现场参观了已取得成功经验的莆田市优利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清市万年农牧有限公司生物发酵舍“零排放”猪舍。 近年来,福建畜禽养殖业有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的发展,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成为福建一些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在省环保局搭桥牵线下,2005年4月莆田优利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开始试验这种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2007年7月,省环保局在全省九个设区市12个县(区)确定15家养猪企业作为该技术试点单位,并进行挂牌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省环保局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试点单位工作汇报,并责成技术依托方——福建洛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结合福建实际,针对不同养殖户的特点,研究制定并改进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2007年底,省环保局组织有关处室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抽查验收,还邀请权威专家对该养猪技术进行评审。 试点的实践经验表明,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的环保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主要优势表现在“三省”——省水、省料、省力,“两提”——提高抵抗力和猪肉品质,“一增”——增加养猪效益,猪场内外无臭味,氨气含量显著降低,养殖环节消纳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据了解,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经过省环保局推荐,通过了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认定(2008A-15),被列为国家重点实用技术拟在全国推广。 今年,省环保局在总结去年15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在闽江、九龙江流域先行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据悉,目前已有78家养猪企业报名要求作为试点。省环保局将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养殖场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区域养殖规划及环境管理要求、企业管理水平以及业主重视程度、试点企业的覆盖面等综合因素,筛选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示范作用的规模化养猪企业作为试点,并给予挂牌公示。 会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配合省局做好试点单位筛选工作,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促进工作。针对技术的推广及开展技术应用试点工作要严格实行五个统一,即要统一各类猪舍标准设计、统一养殖技术管理规程、统一组织养殖技术培训、统一实施现场监督管理、提供同一品种菌种。必须切实做好试点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规范各类猪舍标准化设计,完善养殖技术和操作管理手册,加强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试点企业信息管理数据库,加快菌种生产国产化。另外还要扩大舆论宣传,营造无污染养殖的社会氛围。 丛澜在会上回顾了省环保局引进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的过程,肯定了该技术自试验来所获得的显著成效以及在福建进一步推广所具备的条件。丛澜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工作,是福建治理养殖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的具体体现,也是省环保局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海西建设做贡献的具体行动。省环保局已经把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推广应用该技术列入省报国家流域环境管理示范项目的重要内容,还将其列入即将出台的《福建省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名录》。 就进一步做好“零排放”养猪技术推广工作,丛澜要求,要加强工作指导,对该技术的推广予以政策倾斜,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不断扩大推广范围,加快环保审批,减收环评费用,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同时,要加强部门协调,各级环保、农业、财政、宣传部门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联动推广的合力。丛澜强调,各试点单位自身要拥有积极性,要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技术“有创新”、模式“不走样”,真正发挥该技术的优势。此外,要加强技术研发,加快发酵菌国产化步伐,并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科学饲养、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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